:::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法案修訂及紓困振興,財政部創造促參多贏模式

有鑑於促參法施行迄今超過20年,財政部檢討過去、策進未來,為達成優化促參法制環境之目標,研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修正草案,並於110年度增、修訂相關子法計7項(如附件)。其中促參法修正重點包含:擴大公共建設類別,增加綠能及數位建設、納入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及新增主管機關履約爭議調解機制三項重大變革。

財政部指出,110年度增、修訂7項促參子法規中有二項最受矚目,其一為修正「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將申請作業程序明確化,強化審核公平性,並增訂給予提案人優惠條件;其二為修正「擴大鼓勵機關辦理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作業要點」,將促參簽約獎勵金發放對象,從既有的地方主辦機關擴及中央主辦機關,激勵中央及地方積極推動促參。

財政部表示,110年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一度嚴峻,為因應疫情警戒限制,財政部改變傳統實體招商大會模式,快速建置「促參i MAP」招商地圖網,以網路行銷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源,網站內計有99案,投資規模約新臺幣2,000億元,110年8月19日上線,截至110年11月30日已有超過2萬6千人次瀏覽,招商效果更甚以往。

為維持履約案件投資量能並協助疫情紓困,財政部持續以通函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辦機關,給予民間機構紓困協助,截至110年9月30日,已協助31個機關辦理促參案紓困331件,減免或補貼租金及權利金約66.77億元,78件同意延長興建營運約期間或特定作業期間,維持公共建設服務之提供。

財政部強調,為輔導主辦機關提振促參推動量能,財政部主動參與各機關促參案件前置作業階段文件審查,截至11月底審查可行性評估報告共計68件,協助機關覈實辦理促參前置作業,俾提升促參案件招商成功率,統計至11月底招商成功率達53.13%,暫居歷年來最高紀錄。


新聞稿聯絡人:推動促參司 洪美菁科長、童偉碩科長、陳子文科長
聯絡電話:(02)23228460、(02)23228214、(02)23228218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日期:2021-12-10 更新日期:2021-12-10 點閱次數: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