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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維持1個月自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考量我國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穩定趨緩,今(110)年辦理109年度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維持1個月,自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財政部表示,去(109)年因疫情影響,為降低民眾於申報期間前往國稅局之群聚風險,故將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延長為2個月。考量目前我國防疫得當,疫情趨緩,民眾已將防疫措施融入日常生活,且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賡續提供多元申報服務措施,並新增手機報稅及行動電話認證2項服務,紓解報稅期間至國稅局申報人潮,經審慎評估,今年所得稅結算申報維持法定申報期限1個月。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今年民眾可利用手機連上該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申報;或利用行動電話號碼、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健保卡卡號為通行碼(行動電話認證機制),快速登入網路申報系統(含手機報稅)辦理申報;此外,各地區國稅局賡續提供稅額試算及網路申報服務,且民眾可至四大便利商店Kiosk多媒體資訊機列印查詢碼及補印稅額試算繳納單,輕鬆在家完成報稅。


另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無法一次繳清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


財政部表示,民眾如於申報期間仍有至國稅局尋求服務之需求,各地區國稅局將做好申報收件場域及人員之防疫措施,並請民眾進入國稅局應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的民眾,請在家休息,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綜合所得稅:王科長俊龍 02-2322-8122
營利事業所得稅:蔡科長緒奕 02-2322-8118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1-03-30 更新日期:2021-03-30 點閱次數:4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