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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業者注意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4月6日起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

       基隆關表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下稱貿易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的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於111年4月6日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並自該日生效。出口人輸出前揭清單貨品至俄羅斯,須依貿易法第13條第1項第1款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規定,向貿易局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出口人報運此類貨品出口時,應於出口報單的「輸出許可證號碼-項次」欄填報輸出許可證號碼,並於「(申請)查驗方式」欄填報「8」(申請書面審查),請業者注意。

       基隆關提醒,未申請輸出許可證而報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者,將依貿易法第27條規定移送貿易局議處,籲請業者於報運出口前先行確認貨品是否屬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範疇,相關資訊可參閱貿易局網站(https://www.trade.gov.tw,路徑:貿易法規與管理/高科技貨品管理),以免延宕通關,甚而觸法受罰。

 

聯絡人:陳育賢   電話:(03)3921591分機31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05-10 更新日期:2022-05-10 點閱次數: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