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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疫所需,自4月27日起進入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倘有體溫過高情形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威脅,確保稅務稽徵業務正常運作及保障民眾健康,財政部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示同意,於109年4月27日公告自即日起至該中心解散之日止,進入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實施量測體溫及應配戴口罩,經連續量測2次倘有發燒(額溫達攝氏37.5度或耳溫達攝氏38度)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

財政部表示,進入國稅局及地方稅稽徵機關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共同守護大家的健康;如有發燒,也請在家休息,防範疫情擴散,需全民共同配合,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新聞稿聯絡人及電話:
王科長俊龍 02-2322-8122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0-04-27 更新日期:2020-04-27 點閱次數: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