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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疫情後的振興措施,協助產業復甦及經濟發展

財政部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傳播全球,引起民眾與社會恐慌並對產業及經濟發展產生極大衝擊,財政部及時因應,辦理防疫物品快速通關、口罩管制出口、體溫計管制出口、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產銷防疫清潔用酒精、防疫用品稅捐徵免等措施協助防疫;同時,推動公股銀行提供紓困方案、便捷通關、租稅協助、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減租緩繳、促參案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得由主辦機關研議減收等紓困措施,有助於穩定國內經濟情勢。

隨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國內於109年6月7日解封,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讓經濟快速轉動,讓國家能夠振興」之施政指示,財政部以「促進投資」作為整體目標,並以「公股投融資點火、提供企業賦稅及行政協助措施、促參扮演民間投資火車頭」具體策略,積極推動振興措施如下:

一、引導中央政府自償性債務透由發行乙類公債籌資

乙類公債及乙類借款,指支應自償之建設資金,發行乙類公債作為自償性公共建設財源,具協助經濟發展功能。未來將就各部會非營業特種基金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第二階段之公共建設計畫具自償性者,評估並引導發行乙類公債。預估可增加債市投資標的,吸收游資投入公共建設;同時發行乙類公債支應自償性基礎建設落實主管機關財務責任,舒緩公務預算舉債壓力。

二、推動「公股點火,百億創投」投資專案

由各公股金融事業所成立之創投子公司,結合民間資金與資源,依照創投本身規模大小,募集不同類型之創投資金,預估6家合計總額度為新臺幣(下同)100億元,各公股自主成立多家不同性質和目標之創投基金,期待能達到「性質多元、投資精準、投融並進」;在中美貿易衝突和疫情後之振興階段,產業鏈面臨重整、企業面臨升級轉型,此時各家創投基金可提供必要之資金協助;特別在疫情後之振興階段,創投基金更可以扮演點火角色,促進民間投資,提振景氣更能促進就業。

三、「公股攜手,兆元振興」融資方案

財政部督導公股銀行在疫情穩定之際,進一步整合資源,推出「公股攜手,兆元振興」融資方案,由9家公股行庫以自有資金於1年內提供1兆元資金額度,以滿足國際鏈結布局、創新及轉型升級等企業資金需求。本方案採基準利率加碼不超過2%計算,現行新臺幣融資利率最高2.81%。對目前國內仍有中小企業借款利率超過4%情形,具有莫大助益。 財政部率公股銀行攜手於振興階段發揮關鍵功能,協助產業擴大投資,掌握先機,發展升級及拓展規模,提升競爭力及建立優勢地位,達成提振經濟動能、加速景氣復原目標。

四、提供合宜且必要之功能性租稅優惠措施

因應我國產業均衡轉型發展需要,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修產業創新條例等法令規定,就資金面、人才面及技術面提供合宜及必要之功能別租稅優惠措施,如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智慧機械投資抵減、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所得稅及擇低課稅優惠、智慧財產權人及創作人入股緩課等租稅優惠,有助鼓勵投資、促進研發成果推廣運用及協助企業留攬人才,進而帶動經濟復甦發展。

五、推動促參振興措施

配合疫情後之振興,研議修正促參法擴大公共建設類別適用範圍,使符合國家政策需求建設,均得評估採促參方式辦理,如市區道路及路燈、共享經濟單車、高齡服務及綠能產業設施等。另參照英國、日本採用民間融資提案制度(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方式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與相關部會研議促參案營運期間可由政府按民間機構營運績效成果給付費用,評估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納入促參法可行性,以加速提供公共服務,提高品質及量能。

六、推動協助臺商回臺投資相關措施

為協助臺商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轉變而調整投資架構,並引導境外資金回流挹注我國產業及金融市場,促進經濟發展,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自108年8月15日施行。截至109年6月12日,引導1,055億元境外資金申請匯回,徵起稅收73億元,帶動408億元實質投資,為我國經濟及就業成長帶來貢獻。隨著國內疫情趨緩,將加強宣導,積極推動協助臺商回臺投資相關租稅措施,期藉此帶動國內投資動能,促進經濟復甦,並充裕稅收。

七、繼續調降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

為協助業者緩解進口成本壓力,持續充足防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之物資供應,自109年5月27日至8月26日,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之關稅稅率為10%。

八、延長保稅倉庫貨物存倉期限

保稅倉庫存儲之保稅貨物存倉期限為2年,如因疫情影響致國際及國內供應需求銳減,保稅貨物無法銷售,得向海關申請延長存倉期限。

九、放寬申請原料進口關稅沖退稅

放寬外銷品進口原料沖退稅申請期限之展延條件,以應各種不可歸責於廠商之特殊狀況(如全球傳染病疫情期間國內外實施鎖國、封城、隔離或限制出口等管制措施,衝擊國際及國內經濟,致外銷訂單衰退),不再限於廠房或設備被毀為申請展延條件。

十、加強標售優質都市更新分回國有房地,帶動相關連鎖產業整體商機

持續透由加強標售優質都市更新分回國有房地,除增加國庫收入、培養稅源,亦帶動民間取得該等房地後採購傢俱、家電及室內裝修設計等相關連鎖產業整體商機,進而增加就業機會。

十一、加速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活絡經濟發展動能

賡續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積極篩選適宜國有土地加速辦理標租光電業務,吸引光電業者投入評估及設置光電發電設備,帶動光電產業產值與就業人數,進而紓解科技產業園區尖峰用電需求,活絡經濟發展動能。已於6月15日再度公告標租4宗太陽光電土地,預計7月15日開標。

財政部表示,後疫情時期,財政部仍將秉持一貫信念,在滿足政府活絡經濟動能、厚實國家發展實力之施政需求下,靈活政府財務運籌,落實債務控管,維護財政紀律,務求兼顧財政永續與經濟發展。

 

新聞稿聯絡人:秘書處 徐翊芳科長

聯絡電話:(02)2322-8038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日期:2020-06-16 更新日期:2020-06-19 點閱次數: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