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28條第3項規定,公告新增阿爾巴尼亞、厄瓜多、迦納、哈薩克、科威特、新喀里多尼亞、奈及利亞、阿曼及秘魯為「參與國」,更新後該名單計110個國家(地區)。
財政部說明,「參與國」指依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之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且經財政部公告之國家或地區。金融機構依本辦法規定對帳戶持有人進行盡職審查,如帳戶持有人屬本辦法第8條第2款規定之投資實體,需確認該投資實體是否位於應申報國(目前為澳大利亞、日本及英國)或「參與國」;如否,金融機構需進一步辨識該實體「具控制權之人」。
為使金融機構得以判斷應否進行進一步審查,財政部前於108年1月9日依本辦法第28條第3項規定,公告「參與國」名單,納入承諾於107年底前依OECD發布之CRS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之100個國家(地區)及我國。本次修正再納入承諾或實際於110年底前執行交換之前述9個國家(地區)。
財政部強調,將持續關注國際間依CRS進行資訊交換情形,適時更新「參與國」名單,並提醒金融機構應於111年8月1日前完成110年度金融帳戶資訊申報;該部將於同年9月與應申報國主管機關進行相關資訊自動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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