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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日(10月23日)報載,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該市於六都中人口最多,每人獲得中央資源補助卻最少,建請中央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印花稅廢止案之說明

  財政部表示,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除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行政院主計總處另搭配一般性及專案補助等財源,應併同考量。截至109年度止(108年度及109年度為預算數),新北市整體獲配財源與99年度改制前相較,累計增加新臺幣898億元,中央已盡力協助該市所需財源,對其財政應有相當助益。

  為落實均衡區域發展,財政部刻重新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修正案,將參酌以往修法經驗並配合行政院政策通盤考量。未來財劃法修正重點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強化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及「落實財政紀律」等,亦將參酌近年地方政府及各界所提修正建議,納入整體規劃。

  該部強調,財劃法修正案係財源重分配之零和機制,無法完全解決地方財政問題,惟有地方政府本於財政自我負責精神,落實開源節流,加強財政紀律,始能改善地方財政。

  至印花稅廢止案,財政部進一步表示,鑑於外界對印花稅及營業稅等有重複課稅疑慮、憑證性質認定易生歧異等爭議,及廢止該稅可降低民眾交易成本,增加經濟活動效率,使稅制與時俱進,該部於參酌歷次稅改建議並徵詢地方政府及相關機關意見綜合考量後,擬具印花稅法廢止案,經行政院本(108)年9月16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該部重申,為避免影響地方施政,倘經立法院審議廢止印花稅法,在兼顧財政紀律情形下,未及納編預算之年度,將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衡酌中央政府財源,統籌規劃補足地方稅收損失;嗣後年度由財政部編列預算作為替代財源;未來納入財劃法修正案通盤處理。另該部亦於本年9月18日召開研商廢止印花稅法相關配套措施事宜會議,聽取地方政府對財源補助之建議。後續將依上揭會議決議,俟廢止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再次徵詢各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意見,擬訂公平合理之財源補助金額計算方式。

 

新聞稿聯絡人:羅科長瑞宏、蘇科長靜娟

聯絡電話:02-2322-8401、02-23228146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19-10-23 更新日期:2019-11-28 點閱次數: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