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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酒及台糖公司產製75%防疫清潔用酒精不課菸酒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解決民眾對防疫酒精需求,財政部於109年2月12日發布函釋,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酒公司)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糖公司)產製清潔用酒精作出特別規定,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台酒公司及台糖公司產製酒精成分75%防疫清潔用酒精,並標示非食用者,因非屬菸酒管理法第4條第1項本文及菸酒稅法第2條第3款規定所稱之酒,免辦菸酒稅產品登記,不課徵菸酒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75%防疫期間清潔專用非供食用酒精,標示如附件:

 

該局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所轄稽徵機關洽詢。

 


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聯絡人:翁明興科長  聯絡電話:(07)7161047


撰稿人:黃婉瑜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8611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0-02-20 更新日期:2020-02-20 點閱次數: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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