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及通知書已寄發,繳納期間為115年1月16日至1月25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月26日),民眾可多加利用24小時不間斷之網路繳稅服務,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線上繳納,不受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及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考量民眾偶有因忙碌或疏忽未能於期限內完成繳稅,自115年1月1日起,國稅各稅(不含菸酒稅)之核定應繳本稅、罰鍰及租稅規避加徵款項等繳款書,如於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30日內繳納者,可以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納,無須親赴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提升便利性,惟仍應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加徵滯納金,相關滯納金將由「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自動計算。
該局呼籲,請民眾留意繳款期限,善用多元繳稅管道,如為已逾繳納期限30日或屬分期繳納案件者,尚不適用線上繳稅方式,仍須持現金及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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