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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短(未)繳暫繳稅款請於12月1日前利用多元管道繳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曆年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未辦理或未(短)繳納今(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經核定暫繳稅額開徵案件繳納期間為114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止,請營利事業於繳納期間內運用多元繳稅管道繳納稅款。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繳納暫繳稅款,可使用具延後付款、方便資金調度的信用卡繳納稅款,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納,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納程序。或可採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稅款,利用線上繳稅管道(網址同上)進行繳稅,節省往返奔波的時間。除上述繳稅管道外,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如應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則可至四大便利商店(統一、全家、OK、萊爾富)營業門市繳納,多元管道繳稅,非常便利。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如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依規定於繳納期限內向稅籍登記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限稅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以減輕繳稅壓力。申請方式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辦理或以紙本申請書提出申請。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稅籍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江美完
電話:04-23051111轉5913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5-11-13 更新日期:2025-11-13 點閱次數: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