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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提醒民眾進口自用藥品請注意成分及規定,以免觸法

    基隆關表示,民眾跨境網購、親友餽贈或透過代購進口自用藥品,經常以快遞貨物或國際郵包運送至臺灣,但應注意藥品成分,並瞭解相關輸入規定及限量措施,以免無法順利領取貨物,甚而觸法受罰。

基隆關進一步指出,少數感冒、咳嗽、止痛、安眠及減肥藥等藥品成分可能含有可待因(Codeine)、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佐沛眠(Zolpidem)、特拉嗎竇(Tramadol)、麻黃鹼(Ephedrine)、假麻黃鹼(Pseudoephedrine)、甲基麻黃鹼(Methylephedrine)及西布曲明(Sibutramine)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告列管毒品,海關查獲未依規定進口者,因涉違反該條例刑事犯罪行為,均移送司法警察機關偵辦。此外,民眾輸入自用藥品應依據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規定,應事先取得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進口同意書,非處方藥品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除特殊需要,應申請食藥署核准外,每次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海關依該同意書所核准數量放行。

基隆關提醒,民眾欲查詢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相關資訊,可參考食藥署網站(首頁/業務專區/藥品/通關與專案進口專區/個人輸入自用藥品專區),亦可於該專區進行線上申辦進口同意文件。

 

聯絡人:業務一組廖經文      電話:02-2431-6221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12-06 更新日期:2023-06-12 點閱次數: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