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7)日媒體報導「明年政府歲入歲出雙破3兆元,財政地獄剛開始」與事實不符,為避免民眾誤解,財政部特予說明。
一、依總統府113年8月6日新聞稿,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新臺幣(下同)3兆1,534億元,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均創新高。整體預算秉持「量入為出」原則,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係自109年度編列平衡預算後,第一次編列總預算賸餘,是不容抹滅的事實。預估114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28.6%,距債務存量40.6%上限,尚有12.0個百分點,具財政韌性因應緊急重大政務需求,報導所稱「財政地獄剛開始」實與事實明顯不符。
二、有關蔡前總統任內國債鐘狀況,105年5月20日上任時長期債務5兆3,988億元,短期債務2,443億元,合計5兆6,431億元,人均負債24.0萬元;113年卸任時長期債務5兆9,938億元,短期債務3,710億元,合計6兆3,648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27.2萬元。主因時值國庫上半年大宗稅款尚未入庫,收支無法配合,須採短期融資調度,為歷來國庫收支調度日常,財政部已於今年5月及6月大宗稅款入庫後,陸續清償短期融資調度之債務,並全數執行年度債務還本預算。截至113年7月31日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降至5兆8,780億元,短期債務降至1,250億元,合計6兆30億元,除以全國人口數後平均每人負擔債務降至25.6萬元。相對公共債務法管制中央法定債限係以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為計算基準,顯示國債鐘僅簡單以人均數字反映債務負擔,卻忽略經濟發展帶動的國民所得強化承擔債務的能力。
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編列債務還本1,415億元,係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以稅課收入至少5%至6%編列債務還本,財政部籌編總預算案時均依規定編列債務還本。114年度編列債務還本1,415億元,為自91年修正公共債務法增訂債務還本下限後,於預算編列階段創24年來預計還本新高。後續於當年度預算執行時,將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再依法增加債務還本,俾有效降低長期債務餘額,嚴守財政紀律。
四、勞工保險基金精算負債屬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性質,為未來社會安全給付義務,可透過費率調整、給付條件改變、改善經營績效及保險財務結構因應,未必成為實質債務。依國際組織標準,採備註或補充報告方式揭露,不計入一般政府負債。
五、有關報導引述審計部報告,指出中央政府未來5年財政完全無法樂觀一節,考量該推估數據係早前112年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同財政部依財政紀律法第13條規定及行政院訂定「中央政府辦理設定平衡預算目標實施方案」辦理,主計總處於112年10月公布113年度至119年度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惟時空環境已有變化,後續財政部將配合主計總處於114年度總預算案籌編完竣後,滾動檢討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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