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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柯文哲先生於112.12.30總統候選人辯論會上所提「特別預算不算支出、特別預算舉債不算債務、國債不斷增加」,財政部說明如下

一、預算歲入未含債務收入,歲計賸餘亦未含舉債收入

特別預算歲出大於歲入,依據預算法規定,其差短之融資財源包括舉債及歲計賸餘支應其缺口,依據預算法第六條規定,收入包括歲入及舉債收入,年度歲計賸餘未包括舉債收入。

二、特別預算舉借債務亦計入政府債務未償餘額

不論總預算或特別預算之債務舉借預算數,均納計長期債務受公共債務法存量債限管控,嚴守財政紀律。

三、中央政府均依法辦理債務還本,並適時增加還本,減緩債務累積

近年稅收執行良好,中央政府依據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編列執行年度債務還本,並視歲入歲出執行情形辦理增加還本,105年度迄今已執行債務還本7,960億元,倘再加計113年度債務還本預算數1,150億元,累計還本將達9,110億元,減少舉債及增加還本均可減緩債務累積,蓄積財政韌性,支應特別預算歲出需求。

四、中央政府債務比率持續下降

中央政府持續推動開源節流、積極還債,債務比率自105年度之33.0%下降,截至112年11月底止中央政府實際數比率已下降至27.2%。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賴佳華
聯絡電話:02-23228000 分機8352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23-12-30 更新日期:2024-03-27 點閱次數:1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