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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核對報稅資料如發現有錯漏,請儘速自動補報繳

每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均提供民眾多元報稅協助服務,便利民眾完成申報作業。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仍應詳加核對申報資料,如發現有錯漏情形,應儘速自動補報繳,以免遭補稅處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為協助民眾簡化報稅流程,國稅局於結算申報期間會提供查調所得、扣除額及下載稅額估算表等多項服務,民眾亦可至各地區國稅局,由服務人員協助辦理申報。惟納稅義務人負有依法誠實申報之義務,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民眾應確認申報資料中各類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等內容之正確性;例如:部分所得(非扣繳所得、海外所得……等)非屬查詢匯入資料,或家戶成員身分、扶養關係已有變動等情形,則須由納稅義務人於申報資料中另行增、刪修正,倘因疏忽致短漏報所得,或虛列免稅額、扣除額而造成漏稅情形,將遭國稅局通知補稅及處罰,請民眾多留意。

該局進一步提醒,已完成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民眾,結算申報期間過後,請再次檢視申報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如發現有未依規定申報情形,於稅捐稽徵機關尚未查獲、調查或經各地區國稅局聯合對外公告調查基準日前,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自動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相關免罰規定。民眾如有報稅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法務組

聯絡人:徐宜畇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550

撰稿人:伍虹叡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557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6-06-04 更新日期:2026-06-04 點閱次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