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下稱統籌稅款)係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按實際收入數撥付,惟受所得稅徵期延後,以及近期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出口大增致營業稅退稅較113年同期增加,本(6)月份截至26日止,因僅部分所得稅收入庫,本月估計應可按預算通知分配之月平均數85%撥付予各地方政府。
財政部表示,統籌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縣(市)土地增值稅收入之一定比率。今(114)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通知分配地方政府為新臺幣(下同)4,397.5億元,以往年度為協助地方財務調度,歷來財政部辦理普通統籌稅款撥付均勉力維持按通知分配數之月平均數撥付,即本年每月應撥付366.46億元,1月至5月累計應撥付1,832.3億元。惟受上述因素影響,今年截至5月底普通統籌稅款實際收入數僅1,389.23億元,相差443.07億元,按月平均數撥付確有困難,僅得以實際入庫稅收撥付。
為利地方政府預為因應,財政部業於今年3月18日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獲致結論,當月可供撥付數如低於月平均數,參酌稅收實際入庫情形調整當月撥付金額,並於往後月份可供撥付數較高時,依序撥補之前各月撥付金額未達月平均數之差額。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今年2月至5月參酌稅收實際入庫情形,分別調整當月普通統籌稅款撥付比例約為月平均數85%、70.96%、55.64%及75%,財政部均已事先通知地方政府預為因應。另截至本月26日止因部分所得稅收入庫,本月估計應可按月平均數85%撥付,預計於本月30日辦理撥付,未來俟7月中旬所得稅大額稅收入庫後,將視稅收狀況依序撥補之前各月份實際撥付金額未達月平均數之差額,以後月份原則可按月平均數撥付,盡力挹注地方政府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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