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分署、辦事處自今(115)年起受理國有基地承租人申請續租換約,提供多元申請管道,承租人可選擇臨櫃申請、通訊(郵遞)申請、線上申請或跨轄區(非轄管土地之國產署其他分署、辦事處)申請。國產署分署、辦事處並因地制宜辦理在地駐點換約服務,讓偏遠地區民眾免奔波,及針對行動不便、高齡長者提供到府換約服務,深獲民眾讚揚與肯定。
國產署表示,該署經管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數量龐大且遍及全國,為方便承租人申請續租,國產署分署、辦事處主動出擊提供在地換約服務,截至今年9月,已辦理在地駐點換約服務共153場次、到府換約服務共128人次,透過多方宣傳及主動書面通知,近4萬戶承租人已辦竣續租換約手續,確保租賃關係得以延續,承租人可繼續享有合法使用權,於國有基地上安居樂業。另承租人所繳納之租金,亦提供政府長期穩定歲入來源,增裕國庫收益,永續財政收入。
國產署特別提醒尚未申請續租換約之國有基地承租人,請務必於期限(116年12月31日)前提出續租申請,以免影響承租國有基地權益。申請續租時只需檢附申請書、原租約(遺失者可檢附租約遺失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經出租機關查明承租人無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符合續租規定即同意核發新約,換約後租期至124年12月31日。民眾如有申請續租相關疑問,可至國產署機關網站「國有基地續租換約專區」查詢,或洽土地所在地之國產署分署、辦事處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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