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表示,供應國際線船舶船員使用之免稅菸酒,其船邊驗放作業程序如下:
一、經加封之免稅菸酒於運抵船邊時,由稽查關員檢視載運工具之海關封條是否完整,並驗明海關封條號碼是否正確後,始
開啟封條,於核對貨名、數量與申報單、報單相符後,監視貨物裝船。
二、菸酒裝載上船後,以海關封條封存於船舶司多間(Storeroom),並於報單註明封條號碼後,由船長或大副於報單上簽
收,待船舶離境後始可開啟。
該關進一步說明,停靠於麥寮港之國際線船舶如須採購船員使用之免稅菸酒,仍須向臺中關稽查組申請審查其數量、品項與金額是否合理,經核准始傳輸報單資料。臺中關提醒相關業者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倘仍有相關疑問,請洽詢該關麥寮業務課,電話:05-681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