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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毒品,請勿進口大麻及其產製品

臺北關113年1月至8月,已查獲123件大麻及其產製品,包括大麻花、大麻膏、大麻軟糖及大麻煙彈等第二級毒品,重量合計約694公斤;相較於108年疫情前查獲102件,重量合計約243公斤,緝獲數量顯著增加。

該關表示,雖有部分熱門旅遊國家及地區,如德國、加拿大、美國部分州及泰國等,將娛樂用大麻合法化,惟大麻仍屬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之第二級毒品,運輸者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該關提醒,大麻具有成癮性,使用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更會造成記憶、學習及認知能力減退,亦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嚴重違害身心健康。

臺北關呼籲,國人切勿好奇進口大麻相關製品,以免觸法而遭重罰;海關亦將落實政府反毒政策,持續加強邊境查緝,截毒於關口,以維護國人健康。

業務承辦單位:機動稽核組   聯絡人:朱課長   聯絡電話:03-3834161  分機 558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4-10-01 更新日期:2024-10-01 點閱次數: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