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國產署公告標租臺中豐原、霧峰2處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

  國產署所屬中區分署111年11月15日公告標租位於臺中市之歷史建築「豐原林務局宿舍群」及文化景觀「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範圍內2處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訂於12月20日開標(資格審查),再由評選會評選出得標人,盼引進民間資源妥善保存、修復再利用文化資產,彰顯文資價值。

  國產署表示,豐原林務局宿舍群為民國16年營林所臺中出張所改移駐豐原後陸續興建之職員宿舍,構材皆為臺灣檜木製造,見證豐原林業發展,甚具歷史價值意義。距離豐原市中心約2分鐘車程,緊鄰豐原陽明市政大樓,整體街廓完整、生活機能便利。本次標租歷史建築範圍內5棟國有房地,房屋登記面積約183.5坪,土地面積約1,096坪,最低年租金新臺幣(下同)16萬973元,租賃期限5年,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前得申請續租。

  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為原臺灣省政府於民國45年疏遷中部實施花園城市(中興新村)之先期實驗場域,見證省府疏遷歷史及時代故事,具有臺灣城鄉發展史之里程意義。本文化景觀具豐富生活機能,範圍內部分國有房地,國產署已與臺中市政府共同改良利用,提供創業青年使用。本次標租文化景觀範圍內5棟國有房地,房屋登記面積約86坪,土地面積約321坪,最低年租金2萬4,046元,租賃期限5年,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前得申請續租。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投標人參加投標國有文化資產,應依投標須知擬具企劃書,載明投標人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文資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規劃構想等內容,開標結果符合資格者,再由標租機關、文資主管機關及專家學者等組成評選會,就投標人所提企劃書評選出得標人;得標人簽訂租約後,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保存、修復再利用等事宜。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之「標租文化資產資訊」。歡迎具文資修復等專業能力者踴躍參加投標,共同努力達成文資不閒置,經活化利用後能讓更多民眾親近體驗文資之美。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立聲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4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2-12-13 更新日期:2022-12-13 點閱次數: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