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營利事業應按實際經濟活動行業代號申報營所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營所稅)的行業分類應以當年度主要經濟活動作為判定基礎,並參考財政部統計處發布「中華民國稅務行業代號標準分類」之行業名稱及定義,申報正確之行業代號。

中區國稅局說明,近日查核發現,甲公司辦理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申報行業代號為「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經查甲公司主要進項交易對象為保健食品等相關行業,顯見其實際營業項目與列報之行業別可能不同。進一步蒐集網路資訊後,發現甲公司透過多家網路平台銷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嗣甲公司說明因應市場趨勢調整營運方式,改為透過網路銷售商品,該局遂依查得資料,核定甲公司行業代號為「經營網路購物(食品、飲品類商品)」,又因商品種類繁多,無法提供完整之商品進銷存明細表供核,亦未能提示完整之帳冊簿據,致無法勾稽營業成本之正確性,故依所得稅法第83條規定,按財政部頒同業標準淨利率核定營業淨利,計調增課稅所得額新臺幣1,300餘萬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於申報所得稅時,應依實際經濟活動申報正確行業代號,並隨營運型態或銷售模式變動即時檢視申報行業代號是否應行調整;若對適用之行業代號有疑義,可至財政部網站(https://www.mof.gov.tw /財政貿易統計/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查詢系統),以當年度實際經濟活動查詢相對應之行業代號,再依正確行業代號辦理所得稅申報。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張淑珍
電話:(04)23051111轉7159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6-01-30 更新日期:2026-01-30 點閱次數: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