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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5年5月12日起自美國進口低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可採簡易申報單通關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落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預計本(115)年5月12日起,對自美國報運進口(裝貨港國別為美國)完稅價格低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放寬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以促進雙方貿易便捷化。
關務署說明,依空(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進口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未逾新臺幣5萬元者,始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嗣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於113年12月10日生效,依該協定第2.14條第2項及第2.30條規定,應於協定生效後3年內,放寬自美國進口快遞貨物適用簡易申報門檻之限額為「低於2,500美元」。該署將據以修正「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通關作業要點」,並定自本年5月12日起實施。
關務署進一步提醒,前項新制實施後,業者仍應遵守空(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至第10款規定,凡涉及輸入規定(如食品)或應課徵貨物稅(如藍芽音響)等貨物,仍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另為利業者及民眾查詢進口美國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是否符合上述門檻,海關將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之「(GC339)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每旬進口快遞簡易申報單完稅價格門檻」網頁,定期公告每旬適用簡易申報單之新臺幣門檻,並提供電子報訂閱,訂閱者可於每月5、15、25日收到下一旬之資訊,歡迎大眾多加運用。
關務署最後呼籲快遞報關業者及早因應,預先調整報關系統之設定,並辦理人員教育訓練,以確保新制順利上路,貨物通關順暢。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21

落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5年5月12日起自美國進口低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可採簡易申報單通關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6-04-28 更新日期:2026-04-28 點閱次數: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