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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完成114年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行政檢查,持續強化個人資料安全管理 

財政部表示,為落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下稱記帳業者)對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與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該部已授權各地區國稅局辦理114年度記帳業者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行政檢查計畫,並已完成相關檢查作業,記帳業者法規遵循情形良好。 

財政部說明,鑑於個人資料保護為社會大眾關注議題,為強化記帳業者個人資料保護意識及落實相關防護措施,該部自112年起授權各地區國稅局按轄內記帳業者家數一定比率實施行政檢查。為持續強化個人資料安全管理,該部籲請記帳業者應定期檢視及更新「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落實相關資訊安全措施,例如定期更換電腦設備密碼、執行資料備份及權限管理等,以有效防範個人資料外洩風險,保障民眾權益。

財政部提醒,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48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記帳業者若未採行適當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或未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者,將依規定處罰,並令其限期改正,如屆期仍未改正者,將按次加重處罰。該部籲請記帳業者應確實遵循個資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利業者瞭解相關規範並協助自我檢查,該部已將個資法相關規定、參考範本及檢查表公告於財政部全球資訊網「記帳士資訊(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資訊)」專區,歡迎記帳業者查詢運用。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瓊恩
聯絡電話:(02)2322-8243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5-11-26 更新日期:2025-11-26 點閱次數: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