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大內宣亮點多,玩數字遊戲,財政部之說明:
一、114年度編列債務還本新臺幣(下同)1,415億元,確為創24年來新高
財政部籌編總預算案時均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編列債務還本,114年度編列1,415億元,為自91年修正公共債務法增訂債務還本下限後,創24年來新高。後續於當年度預算執行時,將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再依法增加債務還本,俾有效降低長期債務餘額,嚴守財政紀律。
二、中央政府總預算隨總體經濟規模成長,總預算併計特別預算舉債均納入債限管控
(一)蔡前總統任內,我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由105年17.6兆元,大幅成長至113年24.9兆元,成長7.3兆元,成長率41.5%,總體經濟規模大幅增加,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歲出預算規模亦隨之成長。
(二)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均須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納入債限管控,總預算併計特別預算舉債,截至112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決算數6兆585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下稱債務比率)為28.3%,已較111年度決算數29.4%為低,且為自101年度以來最低,截至113年7月31日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6.0%。另預估114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比率28.6%,距債務存量40.6%上限,尚有12.0個百分點,財政穩健且具韌性。
三、潛藏負債不計入一般政府負債
潛藏負債係屬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性質,可透過費率調整、給付條件改變、改善經營績效及保險財務結構因應,未必成為實質債務。依國際組織標準,採備註或補充報告方式揭露,不計入一般政府負債,報載所稱加上13兆元潛藏負債,讓國家負債達20兆元,與事實不符。
四、近年地方債務持續減少
自103年公共債務法修正施行以來,財政部持續推動地方政府債務預警機制、强化債務還本及充分揭露債務資訊等作為,地方政府債務由103年度8,192億元下降至112年度7,950億元,減債達242億元;同期債務比率則從5.6%下降至3.7%。另截至113年6月底止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6,321億元,債務比率2.8%,顯見整體地方財政逐漸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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