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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措施,高雄關籲請報關業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高雄關表示,為落實報關業強化個人資料保護,避免發生個資遭竊或洩漏,損害當事人權益,財政部於本(111)年3月4日訂定發布「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並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亦即報關業應於本年9月4日前依本辦法規定,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建立檔案並完成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並置放營業場所備查,籲請報關業者注意。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為協助業者瞭解規範內容及具體執行方式,財政部關務署已於官網建置「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路徑:財政部關務署網站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可供下載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
       高雄關提醒業者,上述範本僅供參考運用,報關業者得依自身營運規模大小、保有個人資料筆數、內部管理實務等實際需求自行調整,訂定適切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予以落實執行,但仍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辦法規定;該關執行報關業者查核作業時,將一併檢視前揭計畫,如對於前揭計畫仍有疑問,可洽詢該關業務一組(電話07-5628306)承辦人蔡先生。 


業務承辦單位:業務一組
新聞稿聯絡人:蔡弼昇
電話:07-5628306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2-10-13 更新日期:2022-10-13 點閱次數: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