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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期統一發票12張中1,000萬元特別獎、14張中200萬元特獎,請中獎人於領獎期限內領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3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3年3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16620962,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50008017,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可兌領特別獎及特獎之中獎發票分別為12張及14張,開立這些中獎發票及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之營業人資料詳如中獎清冊。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3年1-2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3年4月6日至113年7月5日,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附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開獎後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透過該兌獎APP只能兌領五獎、六獎、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及500元獎。各獎別領獎據點及提供服務時間彙整如附表。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除可對統一發票號碼獎中獎號碼,亦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有雙重對獎機會,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號碼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1個獎項。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中獎民眾若已在113年3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戶,113年1-2月期雲端發票中獎之獎金不論獎額,將自113年4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未及在113年3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獎金自動匯款者,可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於執行該APP之領獎功能時設定領獎帳戶,或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洽發行會員載具店家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依獎別於附表所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該署也鼓勵民眾消費時多使用行動支付並索取雲端發票,響應節能減碳,還可增加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一舉兩得。

(檢附113年1-2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特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中獎清冊)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宥慧
聯絡電話:(02)23228203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4-04-02 更新日期:2024-04-02 點閱次數: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