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海關沒入141公噸走私冷媒存放超過16年未銷毀乙案,關務署說明如下:
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說明,冷媒為不易燃燒,不具毒性之穩定化學物質,且非屬行政院管制之14項易爆物品或危險物品,惟為防止國際環保公約管制之易致空氣污染物質輸入,海關仍積極執行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下稱冷媒)邊境管制,以遏止不法走私,維護我國國際形象。
關務署表示,該署自90年起受環保署委託辦理邊境查獲走私冷媒之銷毀作業,至94年期間均由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銷毀,惟該公司自94年即停止辦理冷媒銷毀,嗣因國內均無符合環保規定之冷媒銷毀處理機構,致查扣冷媒存放海關私貨倉庫多年無法辦理銷毀,自103年迄今,海關多次函請環保署協助,109年8月黎巴嫩發生爆炸事件後,更積極函請環保署儘速處理。環保署嗣於110年公告冷媒銷毀機構資格後,該署高雄關隨即辦理冷媒銷毀公開招標作業,並於110年12月21日順利決標。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本次高雄關得標廠商一年最大銷毀量能40公噸(不含鋼瓶淨重)計算,海關現存共141公噸(不含鋼瓶淨重),縱依上開最大量能估算,仍需費時3至4年方可銷毀完竣。
關務署最後表示,目前多數冷媒存放於高雄關,該關已租用專用倉庫存放,109年及110年經環保署及工研院派員會同檢視勘查海關存儲冷媒現場,除少數冷媒鋼瓶外觀有鏽蝕情形外,尚無安全疑慮,為落實私貨倉庫管理,高雄關將洽請得標廠商優先處理鋼瓶鏽蝕冷媒。後續並配合環保署等相關部會,共同合作協調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商參與銷毀作業,以加速處理冷媒。
新聞稿聯絡人:曾科長日新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