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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物品進口前請釐清輸入管制規定 以確保展品順利通關

基隆關表示,為使進口展覽物品能順利通關,業者於進口前應釐清相關輸入規定,以免影響展覽時效。近期有業者進口參展用電動輔助腳踏車,因申報稅則有誤,且未注意該貨品為受管制進口的大陸物品,導致展品延誤通關。

基隆關說明,依據關稅法第52條及「進口展覽物品通關作業要點」等規定,進口供公開展示的物品,在繳納相當於應徵進口稅費保證金或由授信機構擔保驗放後,可享快速通關便捷措施。然此措施須滿足二大前提:第一填具展覽物品進口申請書並檢附參展證明等文件,經進口地海關核可;第二,貨品本身仍須符合相關輸入規定。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以前述電動輔助腳踏車為例,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711.60.20.00-7「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輸入規定「MW0」,意指「大陸物品不准輸入」。該業者因誤報為一般腳踏車,不僅稅則申報錯誤,更違反大陸物品不得輸入規定,最終須向主管機關補辦專案輸入許可後,貨物才得以放行,恐延誤寶貴布展時間。

基隆關呼籲,為確保展覽物品能如期展出,業者在進口前可透過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確認展品正確稅則及是否屬受管制輸入物品,以提早向權責機關申辦許可文件。多一分準備,少一分延誤,確保展品順利通關若有任何進口通關疑問,歡迎隨時向海關洽詢。

聯絡人:五堵分關 陳股長 電話:(02)8648-6220 分機2711

展覽物品進口前請釐清輸入管制規定 以確保展品順利通關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5-08-12 更新日期:2025-08-12 點閱次數: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