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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營利事業銷售額統計資料為何奇數、偶數月份銷售金額大幅波動?

本統計資料係來自於營業稅申報檔案,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申請核准以每月為1期申報者為外,應以每2月為1期,分別於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之1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上期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故受大部分營業人採2月為1期申報影響,本統計資料會呈現1、2月銷售額合併反映於2月份銷售額,3、4月銷售額合併反映於4月份銷售額之情形,造成統計資料呈現偶數月金額大、奇數月小之情形。

發布單位:財政部統計處 發布日期:2016-09-22 更新日期:2023-10-25 點閱次數: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