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籌措財源
(一)維持國家財政穩健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基礎,也是本部長期以來努力的目標,為施政所需,本部統籌國家可用財力資源,多元籌措適足財源,支應建設與政務推動;在各機關持續推動開源節流下,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歲入出差歲短決算數從101年度新臺幣(下同)2,287億元,降至106年度136億元;107年起受惠總預算連年賸餘,期間雖為加速推動國家基礎建設,編列前瞻特別預算,107年度及108年度歲入歲出仍分別賸餘167億元及160億元。
(二)109年度至112年度為維持經濟成長動能及維護國家安全,並因應肺炎疫情,分別編列特別預算,致歲入歲出差短預算數擴大,惟受惠總預算連續賸餘,109年度及110年度差短縮小至2,757億元及1,422億元,111年度進一步轉為賸餘695億元;112年度因歲入執行良好,併計特別預算後整體預算差短由6,121億元大幅縮減為2,229億元;113年度整體歲入歲出(含追加預算案)編列差短4,904億元;另為配合當前各項施政重點,114年度擴大歲出規模,主要用於均衡臺灣基礎建設、跨域創新淨零轉型、完備社會安全體系、投資未來世代、打造健康臺灣以及強化國防安全等項目,整體歲入歲出編列差短1,789億元,實際執行仍將努力縮小差短,以維財政穩健。
二、管控債務比率
近年中央政府財政狀況逐步改善,債務比率(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比率)由101年底高峰36.3%,連續7年下降至108年底29.6%;109年度、110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多次增編特別預算,債務比率略升至30.1%及29.9%;111年度因經濟成長,債務比率降至29.4%;112年度續降至28.3%;113年度以預算數(含追加預算案)及114年度以預算案數估計分別為29.7%及28.6%,整體債務規模仍受嚴密管控。未來將依據「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落實債務管控,以維財政穩健。(註:113年截至8月底,前開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6.0%。)
三、國際分析
(一)我國債務管制尚屬合宜
108年及109年我國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當年度GDP比率分別為28.17%及27.80%,110年為26.35%,111年為26.11%,112年為25.73%,與111年美國110.15%、英國100.75%、德國45.95%及日本214.27%等國相較,顯示我國政府債務管制尚屬合宜。
(二)國際信用評等給予高度評價
1.為達成經濟成長及財政永續發展目標,近年推動財政健全相關措施,藉由調整支出結構及統籌各項資源多元籌措財源,期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已獲國際信評高度肯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 108年發布「201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在141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排名第12,其中「環境便利性」細項指標「政府債務動態」與其他33個經濟體並列第1名。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2024年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在67個受評比經濟體排名第8名,在人口超過2,000萬之經濟體中,連續4年排名蟬聯世界第1。
2.穆迪(Moody's)投資者服務公司於113年4月30日發布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維持Aa3,展望穩定。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於同日發布對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報告,說明我國長期信用評等AA+,展望穩定。惠譽(Fitch Ratings)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13年8月14日發布對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維持自110年調升我國長期主權信用評等AA,展望穩定之佳績。穆迪(Moody's)投資者服務公司111年9月22日發布新聞,確認維持我國主權信用評等Aa3,展望調整為穩定。三大國際信用評等機構皆肯定我國深受地緣政治風險、通貨膨脹壓力及緊縮性貨幣政策遞延效應等不確定因素之財政優異表現;且政府嚴守公共債務法債限相關規定,亦使我國較其他國家更具因應突發衝擊之財政緩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