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籌措財源
(一)維持國家財政穩健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基礎,也是本部長期以來努力的目標,為施政所需,本部統籌國家可用財力資源,多元籌措適足財源,支應建設與政務推動;在各機關持續推動開源節流下,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決算數從101年度新臺幣(下同)2,287億元,降至106年度136億元;107年起受惠總預算連年賸餘,期間雖為加速推動國家基礎建設,編列前瞻特別預算,107年度及108年度歲入歲出仍分別賸餘168億元及160億元。
(二)109年度至112年度為維持經濟成長動能及維護國家安全,並因應肺炎疫情,分別編列特別預算,致歲入歲出差短預算數擴大,惟受惠總預算連續賸餘,109年度及110年度差短縮小至2,755億元及1,422億元,111年度進一步轉為賸餘696億元;112年度因歲入執行良好,併計特別預算後整體預算差短由6,121億元大幅縮減為2,227億元;113年度受惠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整體預算差短轉為賸餘991億元;114年度總預算歲出經立法院大幅刪減,歲入歲出賸餘2,398億元,併計特別預算差短後,整體預算歲入歲出賸餘402億元。
二、管控債務比率
近年中央政府財政狀況逐步改善,債務比率(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比率)由101年底高峰36.3%,連續7年下降至108年底29.6%;109年度、110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多次增編特別預算,債務比率略升至30.0%及29.8%;111年度起因經濟成長,債務比率持續下降,至113年度降至27.1%;114年度以預算數估計為26.9%,整體債務規模仍受嚴密管控。未來將依據「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落實債務管控,以維財政穩健。(註:截至114年6月底,前開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4.9%。)
三、國際分析
(一)我國債務管制尚屬合宜
108年及109年我國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當年度GDP比率分別為28.08%及27.65%,110年為26.22%,111年為25.95%,112年為25.67%,與112年美國112.26%、英國100.53%、德國44.89%及日本205.61%等國相較,顯示我國政府債務管制尚屬合宜。
(二)國際信用評等給予高度評價
1.為達成經濟成長及財政永續發展目標,近年推動財政健全相關措施,藉由調整支出結構及統籌各項資源多元籌措財源,期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已獲國際信評高度肯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108年發布「201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在141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排名第12,其中「環境便利性」細項指標「政府債務動態」與其他33個經濟體並列第1名。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在69個受評比經濟體排名第6名,在人口超過2,000萬之經濟體中,連續5年排名蟬聯世界第1。
2.標準普爾(Standard and Poor’s)114年4月21日發布我國主權信用評等維持「AA+」,展望「穩定」佳績。惠譽(Fitch Ratings)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14年8月5日發布對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維持「AA」,展望「穩定」。穆迪(Moody's)投資者服務公司於113年4月30日發布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維持Aa3,展望穩定。國際信用評等機構肯定我國財政優異表現;且政府嚴守公共債務法債限相關規定,亦使我國較其他國家更具因應突發衝擊之財政緩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