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籌措財源
(一)維持國家財政穩健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基礎,也是本部長期以來努力的目標,為施政所需,本部統籌國家可用財力資源,多元籌措適足財源,支應建設與政務推動;在各機關持續推動開源節流下,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歲入出差歲短決算數從101年度新臺幣(下同)2,286億元,降至106年度136億元;107年起受惠總預算連年賸餘,期間雖為加速推動國家基礎建設,編列前瞻特別預算,107年度及108年度歲入歲出仍分別賸餘167億元及160億元。
(二)109年度至112年度為維持經濟成長動能及維護國家安全,並因應肺炎疫情,分別編列特別預算,致歲入歲出差短預算數擴大,惟受惠總預算連續賸餘,109年度及110年度差短縮小至2,758億元及1,422億元,111年度由預算差短轉為賸餘684億元;112年度因歲入執行優於預期,實際差短情形可望進一步縮小;113年度為因應全球經濟變局,以及施政所需,仍適度擴大歲出規模,主要係用於提升國家基礎建設、產業創新淨零轉型、完備社會安全體系、健全教育發展及強化國防安全等支出,以維持國家永續發展,歲入歲出編列差短4,364億元,實際執行仍將努力縮小差短,以維財政穩健。
二、管控債務比率
近年中央政府財政狀況逐步改善,債務比率(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比率)由101年底高峰36.3%,連續7年下降至108年底29.6%;109年度、110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多次增編特別預算,債務比率略升至30.1%及29.9%;111年度因經濟成長,債務比率降至29.3%;112年度及113年度分別以預算數及預算案數估計為30.7%及30.2%,整體債務規模仍受嚴密管控。未來將依據「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落實債務管控,以維財政穩健。(註:112年截至8月底,前開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7.2%)
三、國際分析
(一)我國債務管制尚屬合宜
108年及109年我國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當年度GDP比率分別為28.17%及27.80%,110年為26.26%,111年為26.13%,與110年美國115.28%、英國102.97%、德國46.27%及日本221.32%等國相較,顯示我國政府債務管制尚屬合宜。
(二)國際信用評等給予高度評價
- 為達成經濟成長及財政永續發展目標,近年推動財政健全相關措施,藉由調整支出結構及統籌各項資源多元籌措財源,期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已獲國際信評高度肯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108年發布「201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在141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排名第12,其中「環境便利性」細項指標「政府債務動態」與其他33個經濟體並列第1名。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2023年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在64個受評比經濟體排名第6,較上年進步1名,在亞太地區我國排名第2。
- 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於112年4月26日發布對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確認維持我國長期信用評等AA+,展望穩定。惠譽(Fitch Ratings)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12年8月18日發布對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維持自110年調升我國長期主權信用評等AA,展望穩定之佳績。穆迪(Moody's)投資者服務公司111年9月22日發布新聞,確認維持我國主權信用評等Aa3,展望調整為穩定。三大國際信用評等機構皆肯定我國因應全球經濟成長放緩、疫情再起及通貨膨脹等不確定因素之財政優異表現,有效促進經濟迅速回復常軌;且政府嚴守公共債務法債限相關規定,亦使我國較其他國家更具因應突發衝擊之財政緩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