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普維持我國主權信用評等佳績,肯定我國優異財政表現
標普(Standard & Poor's)於115年4月29日發布新聞,確認維持自2022年調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為「AA+」,展望「穩定」之佳績,肯定我國穩健財政管理及強勁財政表現。
標普表示,儘管我國政府支出因高齡化、國防需求、增加基礎建設及因應全球貿易衝突持續增加,惟受惠科技產業獲利創新高,稅收成長高於預期,2025年各級政府財政盈餘占GDP比率為0.7%,2026年各級政府財政赤字占GDP比率預算數為0.9%。標普認為我國各級政府債務成長幅度相對溫和,預估2026年底占GDP比率為22.4%;未來3年大致維持穩定,支持政府強勁財政表現。
面對國際經濟情勢快速變化及地緣政治風險挑戰,財政部將持續審慎規劃各項財政措施,促進國家經濟及產業穩定發展,同時落實債務控管,確保國家財政穩健,打造堅實財政韌性,為國家奠定永續發展基石,共同打造創新繁榮的臺灣。
●財政部莊翠雲部長率團出席2026年第59屆亞洲開發銀行理事會年會
財政部莊部長率團出席115年5月3日至6日於烏茲別克共和國薩馬爾罕舉行2026年亞洲開發銀行(ADB)第59屆理事會年會。莊部長以理事身分率團積極參加年會活動,並發表聲明肯定ADB神田真人總裁改革方向、強調我國重視數位轉型與女性參與及關注開發中會員國財政韌性等議題,並就我國會籍名稱遭單方面更動一事,在理事商務會議及會見神田總裁時,均持續表達抗議及訴求我國平等參與。莊部長與會期間除出席ADB正式理事會會議外,並與ADB高層會談,亦於各式場域與其他會員國交流,拓展財政外交並為我國企業爭取國際合作契機。
●我國與史瓦帝尼王國簽署關務互助協定
我國與史瓦帝尼王國關務互助協定115年5月2日由兩國外交部部長完成簽署,並於同日生效;該協定簽署生效後,有助深化臺史邦誼,建立雙方關務制度化合作基礎,落實貿易安全與通關便捷。財政部將持續與其他經貿往來密切國家及友邦推動關務合作,建構綿密海關互助網絡。
●總統公布娛樂稅法部分條文、財政部公告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其他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
115年5月20日修正公布娛樂稅法部分條文,本次修正係基於稅制合理化目的及地方財政自主考量,刪除藝文活動(電影、演唱會等)及競技比賽(如各類球賽)娛樂項目,保留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課稅項目,授權地方政府得予以停徵,同時調降舞廳、舞場及其他課稅項目法定稅率上限,並定明由財政部公告其他課稅項目。
其他課稅項目經財政部115年5月22日公告,共計「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9個項目,俾利徵納雙方依循。
●核釋放寬身心障礙者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適用
使用牌照稅第7條修正條文前於115年1月28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增訂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下稱身障者)戶籍地相同(身障者與其親屬不用同戶籍),供該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以減輕身障者或其照顧者經濟負擔,保障身障者行的需求。
經民眾反映及考量監理實務,車輛車籍地應與車主戶籍地一致,影響申請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權益,爰財政部於115年4月28日發布解釋令,核釋倘身障者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登記之「住居所地址」(實際居住地)與該身障者戶籍地相同,應可判定其有共同生活並將其所有車輛供該身障者使用,尚符上述免稅規定立法意旨,該等車輛車主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落實其法益精神。
●核釋公營公司使用公有房地委託辦理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於115年5月5日發布解釋令,核釋公營公司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使用公有房地,符合下列各點規定者,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4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5款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規定,自115年(期)起免徵房地稅:
一、公營公司指依公司法設立且政府資本超過50%公司。
二、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規定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依同法第10條規定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三、公有房地管理機關應無償提供公有房地供公營公司使用,該公司亦應無償提供該房地供受託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
●財政部發布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取得租賃所得之所得稅課稅規定
財政部115年5月18日發布「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依住宅法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出租所得稅課稅規定」,鼓勵住宅所有權人釋出空餘屋,作為公益出租、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使用,增加租賃住宅供給。
個人住宅所有權人(委託人)以其住宅為信託財產,成立一般信託、安養信託或公職人員財產信託等信託關係,並由受託人(出租人)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供居住使用,不論受益人為委託人(自益信託)或其他個人(他益信託),受益人取得租金收入符合相關條件得適用租稅優惠,說明如下
一、適用住宅法第15條公益出租及第23條社會住宅出租案件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新臺幣(下同)1.5萬元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超過部分得核實或設算減除必要耗損及費用。
二、適用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依住宅法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包租代管出租案件,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000元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超過部分得核實或設算減除必要耗損及費用。
三、一般出租案件(即不適用上開住宅法或租賃條例規定)
租金收入無免稅額度,得核實或設算減除必要耗損及費用。
●落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放寬自美國進口低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可採簡易申報單通關
關務署依據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內容,修正「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通關作業要點」,115年5月12日起自美國進口快遞貨物適用簡易申報門檻之限額為「低於2,500美元」,以促進雙方貿易便捷化。
●國產署配合長照政策推出4宗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配合中央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稱長照)政策辦理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115年5月25日公告4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分別位於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嘉義市各1宗,合計面積0.85公頃,至115年8月24日截止收件,各宗標的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指定應設置長照機構類型,至少擇一布建,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可作其他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複合式使用。
本次係配合政策指定設置長照機構類型,爰招標權利金底價及年息率底價較國產署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為低,招標權利金底價2億2,232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70年,地租年息率3%(其中地租隨申報地價調整之年息率為1%,投標人地租年息率投標數額逾底價部分,加計於不隨申報地價調整部分),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依投標人標單填列數額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