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強化邊境安全管理
以科技化、專業化、國際化三大方針落實執行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第三期)」,持續與國內緝毒機關密切合作,達成截毒於關口、拒毒於境外目標;並積極協助邊境防疫,加強進口貨物查驗及入境旅客行李檢查,嚴防夾帶未經檢疫活體動物及其產品入境,以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積極與主管機關合作,藉由情資交流鎖定高風險貨物加強控管,以提升查緝效能。
(二) 運用新興科技強化查緝效能及貨物移動安全
海關持續導入新型貨櫃(物)及旅客行李儀檢科技設備、汰換巡緝艇,並運用人工智慧輔助緝私系統加強篩選高風險貨物,全面提升查緝量能;另運用物聯網技術強化貨櫃移動安全監控能量,與業者共同推動櫃場自動化管理,有效降低業者作業成本並提高海關監管效能。
(三)優化通關實名認證機制
1.持續蒐集各界反映問題,成立專案小組,改善實名認證APP操作介面及流程,以提升使用者介面友善性。
2.為強化身分驗證機制,採簡訊認證者全數加入健保卡(第二證件)進行身分驗證,以防堵冒名註冊保障民眾權益。
3.逐步推動「預先確認委任報關」,112年8月22日升級至3.0版,曾有違規進口紀錄、多次未回復確認或帳號使用異常等高風險進口人強制納入實施名單。
(四)運用政府公有雲發展海關智能服務
1.「貨品歸屬稅則查詢系統」服務上線,商民可透過人工智慧(AI)輔助查詢貨物歸屬稅號及適用稅率,提高通關申報正確率,加速貨物放行並減少徵納爭議。
2.提供跨機關車輛資訊、優質企業認證、海關e申辦及海關資料加值四大服務,透過資源共享,推展雲端通關便民服務。
(五)推動數位海關再造,提升通關服務韌性
導入新興資通訊技術,建構更強韌便捷通關資訊環境,動態擴充通關訊息處理量能,發展海關創新智慧應用並促進通關服務數位轉型。
(六)落實執行貿易救濟措施
1.為確保國內產業不因進口品低價傾銷而遭受損害,現行對自特定國家產製進口之毛巾、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過氧化苯甲醯、不銹鋼冷軋鋼品、特定鍍鋅或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特定鋁箔、陶瓷面磚、浮式平板玻璃及平面印刷用版材10項產品採行反傾銷措施。
2.賡續受理申請,辦理反傾銷稅與平衡稅貿易救濟措施案件,維護國內應有貿易秩序及合理經營環境。
(七)精進緝毒犬隊業務
持續培育犬隻及辦理緝毒犬訓練課程,與國內外執勤犬單位合作訓練與交流,分享執勤犬培育相關專業技術及經驗,強化執勤犬素質。
(八)積極推動國際關務業務
1.推動雙邊關務合作
為促進貿易便捷及安全,積極與各國洽簽情資交流或打擊關務詐欺合作文件,持續推動與重要貿易夥伴洽簽關務互助協定及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 )相互承認協議,協助雙方企業加速通關,提升競爭力。
2.擴大參與國際關務會議
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世界關務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及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等國際組織會議,充分掌握國際關務發展趨勢,適時於會中報告及分享我國經驗,加強與各國海關交流,尋找與其他國家合作契機。
3.推動重大國際經貿合作
「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112年7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為配合執行「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章」相關規定,關務署112年9月28日訂定「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通關作業要點」,並自「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生效之日(即113年12月10日)生效,透過鬆綁我國關務法規,臺美雙方皆可享受協定所賦予之通關便捷措施。
(九)賡續加強洗錢防制業務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歷經面對面複審會議,我國取得最佳之一般追蹤成績。海關賡續配合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規劃,推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業務,除參與「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修法事宜,並協助完成我國「113年國家洗錢資恐及資武擴剩餘風險評估暨國家行動計畫 」及「113年國家洗錢資恐及資武擴風險評估報告」。
(十)推動修正「海關進口稅則」
為履行臺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擴大與邦交國經貿交流及合作商機,推升雙邊經貿關係,鞏固邦交友誼,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修正原產自巴國產品適用稅率等,經立法院113年11月29日一讀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