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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籌分配稅款5月底可按月平均75%撥付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下稱統籌稅款)係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為協助地方政府財務調度,歷來財政部辦理普通統籌稅款撥付均勉力維持按月平均撥付原則,惟92年度、98年度及109年度因統籌稅款實際收入數較通知分配數短少尚有短撥情事。

財政部表示,統籌稅款主要來源為營業稅及所得稅,其中營業稅部分,近期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出口大增致營業稅退稅較113年同期增加,今(114)年截至4月底止,實收數較預算分配數短少新臺幣(下同)84億餘元,另受所得稅徵期延後影響,致6月底前統籌稅款資金水位較低,按月平均數撥付確有困難。為利地方政府預為因應,財政部業於今年3月18日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獲致結論,當月可供撥付數如低於按月平均撥付數,參酌稅收實際入庫情形調整當月撥付金額,並於往後月份可供撥付數較高時,依序撥補之前各月撥付金額未達月平均撥付數之差額。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今年2月至4月參酌稅收實際入庫情形,分別調整當月普通統籌稅款撥付比例約為月平均數85%、70%及55%,財政部均已事先通知地方政府預為因應。於5月20日通知地方政府時,依當時稅收預估調整撥付比例約月平均數50%,惟截至5月26日止因有部分所得稅收入入庫,估計應可按月平均數75%撥付,未來俟6月底、7月上旬所得稅大額稅收入庫後,以後月份除將原則維持按月平均撥付外,將依序撥補先前短撥款項。

財政部強調,由於統籌稅款係屬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數撥付,以近3年度撥付情形觀之,全年度實際收入數均高於通知分配數,分別達729億元、564億元及466億元,財政部均已全數撥付地方政府,各該地方政府如能妥善規劃運用,當有助其財務調度。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羅瑞宏
聯絡電話:(02)2322-8000轉840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發布日期:2025-05-27 更新日期: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