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財務收支管理及公共債務屬地方自治事項,地方政府應本於財政自我負責精神,積極開源節流,依自身財務能力審慎評估施政計畫。而國家財政的健全,需要中央與地方互助合作,財政部近年積極協助地方改善債務,成效顯著!
地方債務分級管理,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為了督促地方政府控管債務,財政部訂有「債務分級管理機制」,依債務比率高低分為輕度、中度、強度(預警)及超強度(超限)4個等級,按月審視地方政府債務狀況,以達到及早預防、及時改善、即刻處理之效。
依不同債務分級,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一旦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長期債務比率達個別法定債限〔註〕90%以上(強度),將啟動「債務預警機制」,須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提報各地方政府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後,送監督機關審查,即時採取改正措施。而超出債限者(超強度),須提報償債計畫,按月控管償債計畫執行情形,並管制統籌分配稅款或短少補助款等。
〔註〕長期債務個別債限:各直轄市由財政部每年依法設算公告;縣(市)為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含以前年度保留數)50%;鄉(鎮、市)為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含以前年度保留數)25%。
地方債務控管有成,財政逐年改善!
自2014年公共債務法修正公布施行以來,財政部持續推動地方政府債務分級管理及債務預警機制,並適時辦理債務管理座談會,積極協助地方審視財政問題、輔導地方改善債務,下圖為地方政府債務分級管理情形,目前除了苗栗縣列為超強度管理外,已無縣市列入強度管理;且苗栗縣近年也持續穩定減債,顯見地方債務體質均已明顯改善。
此外,從整體地方政府來看,長、短期債務均逐年減少。長期債務比率由2014年5.56%下降至2023年3.67%,截至2025年1月底來到2.63%;短期債務未償餘額逐年減少,債務比率由2014年16.10%下降至2023年3.97%,截至2025年1月底來到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