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降低災害衝擊,紓緩業者保稅貨物倉儲壓力,財政部關務署放寬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稅貨物的存儲期限,如業者有展延需求,可向監管海關提出申請。
➊保稅倉庫業者:存倉期間以2年為限,但如具有特殊理由(如受天災、事變者),向海關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不以2年為限。
➋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貨物自最初進儲自用保稅倉庫之日起算,原則上存放2年,可延長1年,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延長存儲期限不限次數。
如何申請
對象 |
申請方式 |
保稅倉庫 |
以發函方式向監管海關申請 |
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 |
點選「保稅智慧服務平臺」項下的保稅申辦作業線上申請 |
諮詢窗口
關別 |
單位 |
電話 |
基隆關 |
倉棧組倉庫課倉庫一股 |
(02)24202951 分機1244 |
臺北關 |
業務二組查核一課查核三股 |
(03)3834265 分機336 |
臺中關 |
稽查組檢查課檢查一股 |
(04)26155172 |
高雄關 |
高雄機場分關業務二課稽查二股 |
(07)8057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