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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儲

為了降低災害衝擊,紓緩業者保稅貨物倉儲壓力,財政部關務署放寬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稅貨物的存儲期限,如業者有展延需求,可向監管海關提出申請。

保稅倉庫業者存倉期間以2年為限,但如具有特殊理由(如受天災、事變者),向海關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不以2年為限。

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貨物自最初進儲自用保稅倉庫之日起算,原則上存放2年,可延長1年,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延長存儲期限不限次數。

 

如何申請

對象

申請方式

保稅倉庫

以發函方式向監管海關申請

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

點選「保稅智慧服務平臺」項下的保稅申辦作業線上申請

 

 

 

 

 

 

諮詢窗口

關別

 單位

電話

基隆關

倉棧組倉庫課倉庫一股

(02)24202951 分機1244

臺北關

業務二組查核一課查核三股

(03)3834265  分機336

臺中關

稽查組檢查課檢查一股

(04)26155172

高雄關

高雄機場分關業務二課稽查二股

(07)805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