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首頁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營利事業在什麼情況下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營利事業在下列4種情況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1.因他人越界建築房屋。
2.無力清償債務致遭強制執行。
3.未經同意遭他共有人出售共有部分房地。
4.金融機構行使抵押權或質權取得房地或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依法應自取得之日起4年內處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