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房地合一稅2.0)
-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 110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個人非自願因素交易房地情形
- 110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1號公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交易房地情形
-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 111年1月25日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1號令-有關個⼈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 111年1月25日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令-有關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 111年2月23日台財稅字第11004645530號令-核釋建設公司與國營事業簽訂合建分屋附買回契約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嗣後出售時,得比照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
- 111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令-核釋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7.1起轉售紅單予第三人,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項規定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