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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什麼情況下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個人在下列7種情況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1.因調職或符合法規所定非自願離職情事。
2.遭他人越界建屋。
3.依法遭強制執行。
4.因重大疾病或意外需支付醫藥費。
5.取得通常保護令為躲避家暴相對人。
6.未經同意遭他共有人出售共有部分房地。
7.無力清償繼承房地所擔保之金融機構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