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訂定「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以訴訟、結合公權力機關強制清除等方式,優先處理大面積、高價值及涉及國土保安之占用。 績效:112年截至9月,處理21,338筆(錄),面積約3,424公頃被占用土地。遏止占用歪風、實現公平正義,收回之土地可多元運用,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