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將各機關資產導向活化運用,在不影響公用用途下,將不動產部分空間或時段積極提供收益使用,增進與社區居民之互動,並創造收入。
- 統合國有土地資訊及調配運用,並協助督導各機關清理大面積國有建築用地,透過變更都市計畫、整體性統籌調配使用及BOT等多元方式,積極活化運用國有土地。
績效:
- 各機關提供國有公用不動產空間,協助解決民眾停車、運動、休閒等使用需求,達資源共享、物盡其用效益。
- 清理活化國有土地,支應國家建設需要,並增裕國庫收入。
松山車站綜合大樓暨立體停車場大樓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案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建築物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善用車站運輸節點優勢,積極授權及開發鐵路周邊商品,以聯名行銷強化品牌價值,締造佳績。其餘機關、學校分別以專利研發、智財權運用,或響應再生能源推動國有不動產出租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或發揮族群文化創意,創造多元資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