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為行政院98年間核定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後重要之活化方式之一,本部為建立處理機制,已自99年1月7日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並依產業發展及實務作業需求多次檢討修正及召開座談會,後續除積極篩選區位及面積條件良好之標的,循序辦理地上權公開招標作業外,仍持續討修正設定地上權相關機制,以增加投資誘因。
績效:
- 降低投資人之土地取得成本,且招標條件更貼近市場需求,有助提高投資誘因,增加民間投資管道、創造就業機會。
- 99年至112年9月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土地485宗,標脫187宗,面積約61.89公頃,決標權利金1,201億3,80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