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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出口貿易指數自107年6月(資料時間)起,更換以105年為基期
一、對外貿易指數(External trade indices)係衡量總進出口跨期間之價格與數量變動趨勢,我國自42年編製進出口貿易指數,採行費氏(Fisher)定基法,105年起改用拉氏(Laspeyres)連鎖法,按年調整單位價值指數權數結構,同時輔以每5年(民國逢0、5之年)之全面性校正,以降低系統性漲跌價之偏誤,並適時反映國內產業與貿易結構變化。
二、本次基期改編,除更新參考年為105年外,修訂重點如下:
1.檢討更新採計之進出口HS 10碼貨品,選樣原則與100年基期相同,共計挑選出口1,613項,進口1,868項,出、進口選樣率(選樣出、進口值占出、進口總值比率)各為94.32%、92.52%,與100年基期相仿。
2.105年與100年基期按HS 6碼貨品比較,出口新增287個、減少200個;進口新增390個、減少176個,主因產業貿易結構或貨號異動較大。
3.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基期物價指數改編重予修訂第84、85章機械及電機設備、第87章鐵路及電車道車輛以外之車輛及其零件,以及第90章光學照相、計量、醫療等器材之貿易指數。

新聞稿本文(PDF)
新聞稿聯絡人:梁科長冠璇
聯絡電話:(02)2322-8341
發布單位:財政部統計處 發布日期:2018-06-19 更新日期:2018-06-19 點閱次數: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