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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共建設、社會住宅及長照服務政策,積極提供國有不動產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本於公地公用原則,積極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公共建設所需國有不動產。國產署表示,108年截至4月底已協助機關完成撥用2,414筆國有土地,面積約370公頃,其中無償撥用2,279筆,面積359公頃,大幅節省需地機關用地經費支出。
此外,國產署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32處國有土地、2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20.34公頃,房屋10戶),及租用4處國有土地(面積4.56公頃);保留34處國有土地(面積14.99公頃)供各住宅主管機關評估興辦社會住宅,該署將持續依法提供國有不動產,協助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配合行政院推動長照服務政策,該署已提供152筆國有土地及1處國有房地予衛生福利部評選設置住宿式長照機構,期協助加速推動。

新聞稿聯絡人:丁科長士芬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62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19-05-13 更新日期:2019-05-13 點閱次數: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