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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提供綠美化,營造社區環境好品質

  國產署為加強土地管理效益及美化環境景觀,對於尚無處分利用計畫之國有非公用土地,訂有「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不論是中央機關、地方政府、適當機構或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及自然人,如有代為整理環境或施作綠美化意願,均可提出申請,國產署各分署得以不支付管理費用方式委託管理或認養,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綠美化,增加民眾休憩空間,截至109年4月底止,提供綠美化土地計3,302筆錄,面積約432餘公頃,相當於16.7座臺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可吸收二氧化碳排放,對環境保護及減碳具有成效。

  國產署表示,近期提供綠美化指標性案例有「五股垃圾山」及「荔枝森林公園」等。新北市五股區更寮段更寮小段多筆國有土地,因常遭濫倒垃圾、違章廠家林立,造成環境髒亂及惡臭瀰漫,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經新北市政府大力整頓,國產署北區分署再配合將範圍內土地委託新北市五股區公所辦理綠美化,提供當地居民一個乾淨美觀的生活環境;荔枝森林公園係位於臺中市北屯區東山段國有土地,原經臺中市政府規劃作為興建社會住宅基地使用,因地上生長多顆老樹,經當地居民建請保留綠地,國產署中區分署配合臺中市政府規劃,委託該府建設局辦理綠美化,將有「北屯小肺」之稱的荔枝森林公園保留,打造與地方共存的生態休憩區域。

  國產署為加強推廣,已於該署網站建置「國有土地綠美化成果效益平台」(https://esvc.fnp.gov.tw/green/),請各界參考評選適宜綠美化土地標的,踴躍申請認養,共同打造綠色家園。

 

新聞稿聯絡人:蔡科長芳宜

聯絡電話:02-2771-8121分機121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0-05-18 更新日期:2020-05-18 點閱次數: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