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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請多使用網路申報,節能減碳愛地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預為準備並如期完成申報。

該局說明,現行憑單申報方式有人工、媒體及網路,其中網路申報便捷又省時,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申請報稅密碼(或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IC卡)並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綜合所得稅/扣繳申報專區)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軟體,安裝後執行申報系統,輸入扣繳憑單資料並檢核完成,即可透過網路上傳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利用網路上傳申報各類所得憑單後,如於申報期限內以網路上傳更正資料或補申報者,務必確認再次上傳之資料包含前次上傳成功之資料,以避免前次已上傳資料被覆蓋致短漏報各類所得憑單而受罰。

該局呼籲,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應注意法定申報期限,於113年1月31日前辦理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並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蘇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60)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3-12-12 更新日期:2023-12-12 點閱次數: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