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為減輕民眾負擔,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所有出租房舍及土地,減收2成措施延長至111年6月30日,承租人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至9月之應繳而尚未繳交租金,主動延長繳款期限至同年9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由各國營事業主動辦理租金減收及繳納展延,不需由承租人提出申請。
財政部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配合全民防疫,並減輕民眾負擔,該部所屬國營事業所有出租房舍及土地,自109年1月起實施租金減收措施,截至110年6月止,累計租金減免戶數約2,000戶,減收金額約新臺幣(下同)2.61億元。此次租金減收2成延長至111年6月30日,依各國營事業預估,110年7月至111年6月受益戶數約2,000戶、減收金額約1.71億元,期減輕承租人繳租壓力,以協助相關企業及民眾渡過難關。民眾如對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租金紓困措施有任何疑問,可電洽各該事業聯繫窗口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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