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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籲請業者國貨出口應正確標示產地

基隆關籲請業者出口國貨時,應遵循現行規定正確標示國貨產地,以免延宕通關時效。

該關重申,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對於輸出我國產製之貨物,應於貨品本身或內外包裝上,以顯著牢固之方式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臺灣製造」、「臺灣製造」或同義外文之產地資訊。倘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經海關查獲,恐延誤貨物裝船出口,海關亦會將相關事證移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依相關規定議處,不可不慎。業者如有出口貨品產地標示相關疑問,可洽詢該關業務二組驗貨課,連絡電話:(02)24202951分機5410。

 

 

聯絡人:業務二組李股長              電話:(02)24202951分機541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19-11-12 更新日期:2019-11-12 點閱次數: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