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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守護納稅者權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係屬特別法性質,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得優先適用納保法規定。納保法之重點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保法強制稽徵機關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稅者如有遇到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之情形,可向轄屬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申請協助,協助事項有: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該局提醒,納稅者如要了解更多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網址:https://www.ntbca.gov.tw)查詢或申請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服務管理課 洪琬茹
聯絡電話:04-22588181 分機505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3-05-31 更新日期:2023-05-30 點閱次數: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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