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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特(二)國有土地已展延臺北市政府續租作南門中繼市場至今年底,後續依計畫提供興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以節省每年1.3億國家公帑

  臺北市華光特定專用區(二)國有土地(下稱特二基地)早已規劃留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等部會依法撥用辦理興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無法提供臺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作東門市場中繼使用,該府未及早評估以市府自有土地改建市場,不宜推責中央政府,特此導正視聽。

  北市府為改建南門市場及東門市場,106年間前柯市長向行政院賴前院長爭取短期(4到5年)租用國產署經管特二基地作為市場改建期間攤商臨時安置基地,該府當時規劃方案為南門市場及東門市場同時改建,行政院106年12月11日同意將特二基地短期租予北市府作為南門市場及東門市場中繼使用。惟北市府107年4月13日向國產署提出協助承租特二基地時,僅表明供南門市場中繼使用,並無東門市場,且租期只需5年,國產署北區分署乃與臺北市市場處簽訂國有基地租約,租期自107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嗣市場處於112年2月16日行文國產署表示南門市場新建工程延後竣工,擬延長租期至112年底,國產署基於配合地方政府改建市場需求,爰陳報行政院於112年4月10日同意市場處續租至112年底,已充分給予協助。

  國產署表示,特二基地早於106年間即已規劃興建中央辦公廳舍,111年間行政院拍板定案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等部會之辦公廳舍新址預定地,將留供該等機關依法撥用辦理興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由數位發展部統籌各進駐機關需求等事宜,如繼續租予北市府,將延誤辦公大樓興建時程,致使進駐機關延長在外租用辦公廳舍,支付每年約1.3億元龐大租金,造成國庫負擔。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市場改建為地方政府自治事項,中央已全力協助北市府改建南門市場,市場處前表達現有東門市場基地範圍約1,581平方公尺(61攤位),國產署已多次建議北市府基於市政推展,應優先考量華光特定專用區(五)市有閒置土地整體規劃作為東門市場中繼使用,或評估於取得居民共識後租用華光特定專用區(一)國有土地之可行性。

  考量各界對於東門市場改建有迫切期待,應由北市府儘速確定規劃期程及遷移攤商計畫,提出不同方案之評估。至特二基地供中央機關辦公廳舍興建使用,數位發展部將配合北市府評估期程同步提出興建規劃及期程,俾討論後續處理方向。

新聞稿聯絡人:蔡組長菊花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20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3-08-11 更新日期:2023-08-11 點閱次數: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