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民意信箱 English RSS
:::

關務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將資訊分享到Twitter 將資訊分享到Plurk 彈窗列印設定
如何申請使用貨物暫准通關證(ATA Carnet)?

暫准通關證可代替報關文件。原則上,適用暫准通關證之貨物包括商業樣品、專業設備及展覽品。該貨物於暫准通關證有效期限內原貨復運出口或復運進口者,免徵關稅。符合資格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我國得向外貿協會(TAITRA)申請暫准通關證。

民眾如欲申請暫准通關證,可逕洽外貿協會。   
外貿協會網址:https://www.taitra.org.tw                  
連絡電話:(02)27255200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發布日期:2020-06-23 更新日期:2022-11-10 點閱次數: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