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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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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獎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遺失,可否以統一發票存根聯、扣抵聯、收執聯影本或補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領獎?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9條規定,中獎人僅能以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向兌獎服務據點領獎,不能以存根聯、扣抵聯、收執聯影本或補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替代。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3-08-09 更新日期:2023-10-24 點閱次數:2425